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村委换届后前任村委借款该谁还?

    信息发布者:shizhenhua
    2017-11-21 20:17:24   转载
    村委换届后前任村委借款该谁还?


      

    金羊网

    4小时前 · 羊城晚报金羊网官方帐号

    前任村干部以村委会名义向村民借款62000元一直未还,换届选举后,现任村委却以该借款是私人借款拒绝还钱,万般无奈之下,村民拿起法律武器状告现任村委。那么,借款究竟该由谁承担?如何界定公用还是私用?


    1997年间,五华县某村委会以建造自来水厂缺少资金为由,向村民薛某分别借款52000元、10000元,合计62000元。2005年3月27日,由村委会出纳罗某经手,向村民薛某出具了两张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借条,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此后,薛某曾多次向村委会催款,均被以无钱为由拒绝。近两年,经换届选举,现任村委以该借款是前任村干部的私人借款为由拒绝还钱,多次催款无果后,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现村委会偿还本金62000元和利息。


    对此,村委会辩称,该笔借款是当时的5位村干部借来用于建造他们合伙开办的自来水厂,属于他们的私人借款。薛某明知该笔借款是当时村干部私人支配使用仍借出,属恶意串通损害村集体利益。且历届财物交接审计均显示该村无任何负债。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张《借条》上的经借人栏均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根据《借条》上载明的内容可以认定村委会有向薛某借款62000元的事实,且有向薛某偿还的义务。村委会虽抗辩认为该笔借款是时任村干部与薛某串通损害村集体利益的个人借款行为,不是村委会的行为,但却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纳。因此,五华法院判决现任村委偿还薛某借款本金62000元及利息。




    运营人员: 马文晶 MZ012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